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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指南

2017-10-16 16:07 東莞本地寶

  東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指南 下面跟著南方財富網(wǎng)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~

  業(yè)務須知

  適用范圍:重大疾病范圍參見市社保局編印的《東莞市職工基本醫(yī)療保險特定門診病種目錄》(本文第二頁)。

  申請人范圍:當事人本人、配偶、父母或子女可申請?zhí)崛 ?/p>

  代辦要求:已辦理提取綁定賬戶業(yè)務的申請人可委托他人代辦以下業(yè)務,代辦人需提供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;未辦理提取綁定賬戶業(yè)務的申請人需本人到場辦理。

  賬戶要求:提取轉(zhuǎn)賬賬戶、提取綁定賬戶的條件請參照《提取綁定賬戶指南》。

  辦理流程

  申請人帶齊所需資料后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窗口辦理。

  所需資料

  一、首次辦理提。

  1.申請人和病患者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
  2.申請人的戶口簿(已婚職工還需提供結婚證)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
  3.當申請人與病患者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,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
  4.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
  5.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(病患者沒參醫(yī)保不需提供);

  6.醫(yī)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原件(住院費用清單、醫(yī)療發(fā)票或社保結算單);

  7.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(一般要求夫妻雙方出具);

  8.《職工因家庭突發(fā)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》單位蓋公章(表格可到公積金中心網(wǎng)站下載或到各辦事窗口領。;

  9.申請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轉(zhuǎn)賬賬戶原件(已辦理綁定賬戶的無需此項)。

  說明:①此項業(yè)務申請人每次最大可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治療費用(需扣除社保或其他機構報銷的費用);②病患者仍在治療的,申請人可申請多次提取,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三個月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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