貸記卡透支款滯納金怎樣計算?隨著社會經(jīng)濟的不斷發(fā)展和信用卡使用的日益普及,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費后要及時還款,如果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時實際還款額低于最低還款額,那么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。
滯納金計算方法:
滯納金的比例由中國人民銀行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,具體比例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 5% ,該費用一次性收取,人民幣帳戶最低收取人民幣10元,美元帳戶最低收取1美元。
例如:持卡人小張刷卡消費15000元,他的當期最低還款額為1500元,如果在到期還款日小張只向銀行還款500元,那么銀行將對低于最低還款額的部分即1000元收取滯納金,收取滯納金的金額為:1000元*5%=50元。
循環(huán)利息計算方法:以上期對賬單的每筆消費金額為計息本金,自該筆賬款記賬日起至該筆賬款還清日止為計息天數(shù),日息萬分之五為計息利率。循環(huán)信用的利息將在下期的賬單中列示。
舉例說明:
劉先生的賬單日為每月的18 日,到期還款日為每月的7 日,4 月18 日銀行為李先生打印的本期賬單包括了他從3 月19 日至4 月18 日之間的所有的交易賬務(wù)明細,本賬單周期劉先生僅有一筆消費—— 4 月15 日,消費金額為人民幣1000 元,李先生本期賬單的“本期應(yīng)還金額”為人民幣1000 元,“最低還款額”為100 元;
不同的還款情況下,李先生的循環(huán)利息分別為:
若李先生于5 月7日前,全額還款1000 元,則在5 月7 日的對賬單中循環(huán)利息為 0 元。
若李先生于5 月7 日前,只償還最低還款額 100 元,則5 月18 日的對賬單的循環(huán)利息 為16.40 元,具體計算如下:
1000 元 × 0.05% × 22 天 (4 月15 日 - 5 月7 日 )+ (1000 元 -100 元 ) × 0.05% × 12 天 (5 月7 日 - 5 月18 日 ),循環(huán)利息 = 16.40 元。
銀行對計算貸記卡透支款滯納金一般是按月計算的,并把前一個月的帶納金記入本金基數(shù)在下一個月中計算,持卡人可以根據(jù)以上方式計算自己的貸記卡透支款滯納金。
(南方財富網(wǎng)銀行頻道)